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15-01-08浏览:23250


中国传媒大学于1999年开设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其教育目标是为广播电视传媒领域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招生省份学制科类
合计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
G1电视节目制作6022842442
864662三年文理兼招
G2影视动画60644346228624432
G3主持与播音60228434
2
863684
G4电视摄像6064642644
822282

合计24016122615112010108301613182510

 

注:以上专业名称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新修订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供招生宣传用,实际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批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且有招生计划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考我校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

1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的考生请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报名办法参加省级统考。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考生报名办法如下:

1)报名时间:201517-210

2)报名方法: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du.cn),在艺术类本科专业报名系统中勾选“兼报艺术类高职专业”进行报名。

 

四、专业考试形式

1、有招生计划的省份,省级招办有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只须参加省级统考,我校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

2、有招生计划的省份,省级招办没有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我校将单独划定艺术类高职专业合格分数线。

艺术类高职专业与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对应关系表

 

专业序号

艺术类高职专业名称

对应校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

G1

电视节目制作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方向)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方向)

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方向)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方向)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方向)

G2

影视动画

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

G3

主持与播音

播音与主持艺术

表演

G4

电视摄像

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

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方向)

 

考生需要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高考省份专业名称
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电视摄像
北京校考省级统考(美术类)校考校考
河北校考省级统考(美术类)校考校考
山西省级统考(广播电视编导)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播音主持)省级统考(广播电视编导)
内蒙古省级统考(编导类)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播音主持)省级统考(编导类)
江苏校考省级统考(美术类)校考校考
安徽校考省级统考(美术类)校考校考
福建省级统考(编导类)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摄影类)
江西省级统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级统考(戏剧与影视学类)
山东
省级统考(美术类)

河南省级统考(编导制作类)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编导制作类)
湖南省级统考(编导类)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摄影类)
广东校考省级统考(美术类)校考校考
广西省级统考(编导类)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编导类)
四川省级统考(编导类)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播音主持类)省级统考(编导类)
甘肃省级统考(戏剧影视)省级统考(美术类)省级统考(戏剧影视)   省级统考(戏剧影视)

注:上表所列省级统考及校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执行办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办法为准。

五、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际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策照顾加分、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顺序优先录取考生。

 

六、专业介绍

(一)电视节目制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节目制作人才。本专业是北京地区高校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示范专业。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电视传播概论、影视精品读解、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摄影艺术与创作、录音技术、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电视编辑、电视采访与写作、数字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编排等。

(二)影视动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理论知识,具备较强数字视频制作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应用能力,能在网站、广告公司、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等传媒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相关领域视频制作工作岗位的实用型高技能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原画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动画造型设计、动画原理与技法、视觉形态造型基础、动画创作、动画导演、flash 3DmaxMaya、三维动画语言、动态图形设计、数字影视包装、影视特效合成、影视画面调色、网络视频节目制作等。

(三)主持与播音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新闻学、传播学基础和语言文学艺术素养,能在广播电视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电教、宣教等部门从事播音主持专业技能的实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社会心理学、新闻采编、传播学概论、播音导论、普通话语音发声技能、播音创作基础、播音作品鉴赏、新闻播音技巧、节目主持艺术、公关与社交礼仪训练、电视化妆与电视(灯光造型)、播音主持业务、诗歌、广告等文艺作品播音艺术等。

(四)电视摄像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摄像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艺术概论、美术欣赏、色彩学、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照明技术与艺术、影视摄影技术、电视编辑、剪辑艺术、影视精品赏析等。

 

七、学费标准

电视节目制作专业12000/每学年;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电视摄像专业19000/每学年。如有变动,按2015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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