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河北省固安县公开选聘电视台主持人公告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12-12-04浏览次数:3998

  为进一步加强固安县广播电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办台质量和新闻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固安对外知名度与影响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名固安电视台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面试与上镜试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二、选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各大院校(播音主持专业),选聘男、女主持人各一名。
  三、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条件
  年龄在26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
  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播音主持相关专业毕业(含2013年毕业),普通话等级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4、其他条件
  形象好,气质佳,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嗓音圆润、音质好,语言表达灵活、生动、流畅,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现场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及一定的舞台经验。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参加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及资格审查
  2012年12月1日至31日,发布选聘公告,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和所提供的音视频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
  2013年1月9日,组织评委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4名拟聘人员(男2人,女2人)。
  3、体检
  2013年1月10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社会满意度测评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电视台上镜试播。上镜试播结束后,采用社会大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确定最终选聘人员(男女各1人)。【注:2013年1月14日——20日为上镜试播,21日——25日为社会大众满意度测评。】
  五、选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2013年1月28日至2月5日,对确定的最终选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人员列入县财政编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选聘纪律与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报名地点:河北省固安县新中街34号(广播电视台二楼202)
  联系人:杨雪松
  联系电话:0316——6161797或13663260999
  邮编:065500
  报名需带资料或邮寄相关资料:
  1.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毕业生需提交学校相关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2. 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3张;
  3. 本人简历或自荐书;
  4. 5——10分钟近期本人播音主持影像资料集锦DVD光碟一张,报名者在DVD中需提供至少两种以上主持类型的素颜和带妆上镜播音视频;
  5. 以上资料的提交采取现场报名和挂号邮寄两种方式均可。

  本公告由固安县公开选聘固安电视台主持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固安县公开选聘固安电视台主持人办公室
2012年12月1日